留言人 | 朱必华 | 留言时间 | 2016-09-06 21:55:22 |
留言主题 | 农村户口购房补贴 | ||
留言内容 | 请问领导,现在县城买房都说农村户口有补贴,是怎么个补贴法,具体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文件,及补贴内容等,在那里能查到。 | ||
回复 | 你好,您咨询的农村户口享受购房补贴条件及办理程序如下: 一、本县农村户籍居民在本县范围内新购商品房(不含非住宅),除应征契税实行先征后返外,对购买面积90平 方米以下(不含90平方米)的,政府给予补贴200元/平方米。对购买面积90-144平方米的(不含144平方米),政府给 予补贴150元/平方米。同时,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价给予100元/平方米的优惠(由房地产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直接减免 );本县农村户籍居民在本县范围内新购二手房的,只享受契税全征全返政策。 二、办理程序及要件 (一)办理程序: 1.商品房办理程序: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持相关手续向县国土房管局申报办理。 2.二手房办理程序:由购房人负责持相关手续向县国土房管局申报办理。 (二)办理应提交要件(字迹或印鉴模糊不清的不予受理): 1.商品房(含期房和现房)应提交要件: (1)期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(验原件,收复印件1份);现房提供不动产权证(验原件,收复印件1份 )。 (2)契税完税证明(验原件,收复印件1份。同时,收件人在原件上加盖契税返还印章); (3)购房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收复印件1份); (4)涉及农村居民在本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(非住宅除外)的,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农村户籍证明(若为共同购 买,共同购房人均应提交农村户籍证明,但最终以县公安局核查认定结果为准)(收原件1份); (5)涉及农转非后仍保留承包土地的,提交由乡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审核认定的证明(收原件); (6)购房人授权开发企业统一办理契税返还和农村居民购房补贴委托书(原件1份); (7)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(原件1份)。 三、办理地点: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号县国土房管局办公楼房地产权籍科(1005室)。联系电话:( 023)70721311、70702827。 |